鲁庄公及宋人战于乘丘(1)
——引咎自责的敬业精神


【原文】

鲁庄公及宋人战于乘丘(2),县贲父御③,卜国为右(4)。马惊,败绩(5)。公队(6),佐车授绥(7)。公曰:“末之(8),卜也!”县贲父曰:“他日不败绩,而今败绩,是无勇也!”遂死之。圉人浴马(9),有流矢在白肉(10)。公曰:“非其罪也。”遂诔之(11)。士之有诔(12),自此始也。


【注释】


  ①本节选自《檀弓》上。②鲁庄公:春秋战国时的诸侯国鲁国国君, 姓姬,名庄公。宋:春秋战国时诸侯国国名,子姓。乘丘:鲁国地名。 (3)县(xuan)贲(ben)父:人物姓名,县是姓,贲父是名。御:驾驭车马。 (4)卜国:人名。右:战车的右边。⑤败绩:失败。这里指翻车。 (6)队(zhui):同“坠”,坠落。(7)佐车:副车。绥(sUi):挽住手上车的绳子。(8)末:这里的意思是软弱无力。(9)圉(yu)人;养马的人。 (10)流矢。飞箭。白肉;大腿内侧的肉。(11)诔(lei):追述死者功德的悼念文章。(12)士:古代处在人大和庶民之间的阶层。


【译文】

鲁庄公和宋国人在乘丘交战,县贲父为鲁庄公驾车,卜国在车右边护驾。拉车的马受惊,将车翻倒。庄公摔下车来。副车上的人递下绳子,拉庄公上了副车。庄公说:“卜国啊,没有勇力呀!” 县贲父说:“以前没有翻过车,今天却车翻人坠,这是我们没有勇气!”于是两人殉职而死。事后马夫洗马时,发现马大腿内侧中了 飞箭。庄公说:“原来翻车不是他们的罪过。”于是庄公作文追述他们的功德。为士作文悼念的风习,就是从这开始的。


【读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