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音之起(1)
——音乐以情感为中心
【原文】
凡音之起,由人心生也。人心之动,物使之然也。感于物而动,故形于声。声相应,故生变,变成方(2),谓之音。比而乐之(3),及干戚羽旄(4)。谓之乐。
【注释]
(1)本节选自《乐记·乐本篇》。《乐记》是中国古代有关音乐和文艺理论的专著,其中讨论了音乐和文艺的起源、效果、作用等重要问题。据传,《乐记》原本有二十三篇,现在流传下来的只有十一篇。(2)方:道这里指条理次序。(3)比:组合。乐:这里指演奏乐曲。本。(4)干:盾牌。戚:一种斧子。羽:野鸡羽毛。旄:牛尾。这些东西都是跳舞时用的道具。
【译文】
一切音乐的产生,都源于人的内心。人们的内心的活动,是受到外物影响的结果。人心受到外物的影响而激动起来,因而通过声音表现出来。各种声音相互应和,由此产生变化,由变化产生条理次序,就叫做音。将音组合起来进行演奏和歌唱,配上道具舞蹈,就叫做乐。
【读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