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学之道(1)
——师道何日再尊严


【原文】

凡学之道,严师为难(2)。师严然后道尊,道尊然后民知敬学。是故君之所不臣于其臣者二③:当其为尸(4),则弗臣也;当其为师。则弗臣也。大学之礼,虽诏于天子无北面(5),所以尊师也。

 

 

【注释]


①本节选自《学记》。②严:尊敬。③不臣于其臣:不用对待臣下的礼节来对待其臣。(4)尸:祭主。⑤诏;召见。


【译文】


   凡是为学之道,以尊敬教师最难做到。教师受到尊敬,然后真理才会受到尊重;真理受到尊重,然后民众才懂得敬重学业。所以国君不以对待臣下的礼节来对待下属的情形有两种:一种是在祭祀中臣子担任祭主时,也不应以臣下之礼来待他;另一种是臣子当君主的老师时,也不应以臣下之礼来待他。在大学的礼仪中,作老师的人虽然接受国君的召见,也不必按臣礼面朝北,这是为了表示尊教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