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谈到战争胜败与日、月、星的关系。古人认为月主阴,象征刑杀,所以用兵宜在月盛之时。

  篇中虽然涉及此类流行于当时的迷信说法,但篇首指出“间于天地之间,莫贵于人”,特别强调了人的作用。

  月战(1)

  孙子曰:间于天地之间(2),莫贵于人。战□□□□不单。天时、地利、人和,三者不得,虽胜有殃。是以必付与而□战,不得巳而后战。故抚时而战,不复使其众。无方而战者小胜以付磿者也。孙子曰:十战而六胜,以星也。十战而七胜,以日者也。十战而八胜,以月者也。十战而九胜,月有……[十战]而十胜,将善而生过者也(3)。一单…… * * *……所不胜者也五,五者有所壹,不胜。故战之道,有多杀人而不得(4)将卒者,有得将卒而不得舍者,有得舍而不得将军者,有覆军杀将者。

  故得其道,则虽欲生不可得也。八十

  (1)此是篇题,写在本篇第一简简背。

  (2)犹言介于天地之间。

  (3)过,疑借为祸。古代军事家多认为屡次打胜仗并不一定是好事,如《吴子·图国》说:“天下战国,五胜者祸,四胜者弊,三胜者霸,二胜者王,一胜者帝。”

  (4)得,疑是俘获之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