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尉缭子》一书,历来争论很多,归纳起来不外三个问题。第一,今本《尉缭子》是杂家《尉缭》还是兵家《尉缭》?第二,《尉缭子》成书于什么年代?第三,《尉缭子》的作者是梁惠王时的尉缭还是秦始皇时的尉缭?现将这三个问题的分歧点和我们的看法分述如下,作为《尉缭子》的简介。

第一,今本《尉缭于》是杂家《尉缭》还是兵家《尉缭》?

《汉书·艺文志》著录有杂家《尉缭》二十九篇,下注“六国时”三字;另有兵形势家《尉缭》三十一篇。都与今本《尉缭子》二十四篇不符。因此引起了今本《尉缭》究竟是杂家《尉缭》还是兵家《尉缭》的词题,迄今尚在争论中。

我们认为:《汉书·艺文志》著录有两种《尉缭》,但唐初魏征撰修的《隋书·经籍志》却只著录了杂家《尉缭》一种;魏征在另一著作《群书治要》中又收录了《尉缭》四篇,其内容基本与今本相似。足见唐初只有一种《尉缭》(即今本《尉缭》)流传下来,而魏征将其归入杂家。五代时,后晋刘昫撰修的《旧唐书·艺文志》以及北宋欧阳修撰修的《新唐书·艺文志》也都将此《尉缭》列入杂家,而无兵家《尉缭》。但是与欧阳修大约同时的王尧臣等,则在北宋景佑间(公元1034-1038年)编辑的《崇文总目》中,将《尉缭子》列入兵家。宋元丰年间(公元1078-1085年),又把《尉缭子》列为《武经七书》之一。查欧阳修生于公元1007年,卒于1072年,不但与王尧臣基本同时代,而且与宋元丰年间也很接近。由此,可以断定欧阳修、王尧臣所见到的《尉缭子》以及《武经七书》中的《尉缭子》应是相同的书,只是由于欧阳修与王尧臣等的观点不同,欧把它按先例归入杂家,而王等则把它归入兵家罢了。本来《汉书·艺文志》早已注明,所有杂家都是可入兵家的。我们从今本《尉缭子》的内容看,它主要还是谈的军事问题。虽然其中也涉及到政治、经济、法律等问题,但这些本来就是与军事有关的东西。因而北宋以后,把《尉缭子》列入兵家,进而列入《武经七书》也是正确的。

第二,《尉缭子》成书于什么年代?

关于《尉缭子》的成书年代,《汉书·艺文志》已注明“六国时”。1972年,山东临沂银雀山汉墓出土的一批竹简中,发现若干《尉缭子》残简。经整理后,其内容与今本大体相符,银雀山汉墓已被断定为西汉武帝初年墓葬,其随葬竹简的书写时间当然还要早些。从其书写中不避讳汉初几个皇帝的名字如“邦”、“恒”、“启”、“彻”等来看,竹简书写时间应在汉以前。而竹简书写时间又必定在该书已经广为流传之后,那么,成书年代自然还应更早。所以《汉书·艺文志》注明“六国时”是可信的。

第三,《尉缭子》的作者缭尉是梁惠王时的还是秦始皇时的?

本来,《尉缭子·天官第一》就有“梁惠王问尉缭子曰”句。因此一般都认为尉缭是梁惠王时人。但由于史书中,梁惠王时并无有关尉缭其人的记载,而《史记·秦始皇本纪》却记载有秦始皇十年(公元前237年)有个大梁人尉缭,被秦始皇任为国尉。因此,有人就认为《尉缭子》可能是秦始皇时的尉缭所著。这个问题至今尚在争论中,在没有发现更多的证据前,一时尚难定论。但我们认为,梁惠王于公元前369-前319年在位,距秦始皇十年(公元前235年)约八十多年,两个尉缭不可能是同一个人。既不是同一个人,那么,如果是秦始皇时的尉缭写的,为什么他与素始皇的谈话,偏要说成是与梁惠王的谈话呢?是托古吗?相隔只几十年,也谈不上“古”。托名吗?秦始皇的威名比“东败于齐”,“西丧地于秦,南辱于楚”的梁惠王显赫得多,身为秦国国尉的尉缭又何必要去托一个史无记载的尉缭之名呢?而且书中所谈的内容多是强调“务农战”、“修号令”、“明刑赏”、“审法制”等思想,都反映了当时山东六国变法图强的政治思想,这些主张,对梁惠王来说,无疑是力挽危局的有效办法。而对于早经商鞅变法,已经强大起来,正力图征服六国的秦始皇来说,则近于无的放矢的陈词滥调了。特别是《史记·秦始皇本纪》中所载尉缭说秦王之词:“以秦王之疆,诸侯譬如郡县之君,臣但恐诸侯合纵,翕而出不意,此乃知伯、夫差、氵昏王之所以亡也。愿大王勿爱财物,赂其豪臣,以乱其谋,不过亡三十万金则诸侯可尽。”这些已为秦王所采用,并收到实效的谋略,却不见有一点反映于《尉缭子》书中,可见秦尉缭与《尉缭子》是风马牛不相及的。此外,书中提到吴起与秦战而颂扬吴起,也说明《尉缭子》一书不可能是秦始皇时的尉缭所作,而是梁惠王时的尉缭所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