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首先论述了设官分职,各司其事是保证国家机器正常运转的根本措施。其次还阐明了君臣职权及其施政方法,特别指出:“审开塞,守一道(统一的方针政策),为治之要也。”这都是符合历史发展规律的。最后,它幻想达到一个“官无事治,上无庆赏,民无狱讼,国无商贾”的社会,这是不切实际的。
52、官者,事之所主,为治之本也。制者,职分四民,治之分也。贵爵富禄,必称,尊卑之体也。好善罚恶,正比法,会计民之具也。均井地分,节赋敛,取与之度也。程工人,备器用,匠工之功也。分地塞要,殄怪禁淫之事也。守法稽断,臣下之节也。明法稽念,主上之操也。明主守,等轻重,臣主之权也。明赏赉,严诛责,止奸之术也。审开塞,守一道,为政之要也。下达上通,至聪之听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