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国志》卷一二
[说明]毛玠,字孝先,东汉末陈留平丘(今河南封丘东)人。早年为县吏。被贬黜,是因为周勃、灌夫的谗言;白起在杜邮被赐剑自杀;在东市处以腰斩;伍员在吴国都城自缢;这几个人之死,或是有妒疾于前,或是有人迫害于后。臣下从青年起便负责文册简牍工作,因多年的勤勉而取得官位,职掌机密亲近之事,从而为人们所忌恨。说臣下有私心,不可能找不到理由;冤枉臣下,会无孔不入。人的本性热衷于利益,往往又为法令所禁止,法令禁止利欲,势必要受到利欲熏心者的破坏。谗言横生,诬陷诽谤臣下;诽谤臣下的人,也不可能有什么其他的理由。先前王叔、陈生在朝廷争论是非,宣子评定谁有道理,命令他们立下誓言,是非得以明辩,曲直各得其所,《春秋》对此表示赞赏,因此记录下来。臣下从未说过人们告发的那些话,也不可能有什么一时间及听过这些话的人作证。说臣下有过那些话,一定要有确凿的证据。请求象陈宣子那样为臣辩白,我自己可以同五叔一样对证。如果臣下上面所说确是谎言,受刑之时,我会象乘安车驷马离去一样心安理得;赐剑自杀,如同受到重赏一样的恩惠。请求让我以实情对证。”当时桓阶、和洽也进言救助毛玠,毛玠因而只受免官贬黜的处分,死于家中。曹操赐给他棺木、器物、钱帛、拜他的儿子毛机为郎中。(刘洪波 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