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史稿》卷三五九

[说明]岳起,满洲镶白旗人,姓鄂济氏,乾、嘉时期的著名清官。他初任地方官,便因前任官员贪黩而将官府房屋、器物洗刷一番,以示不与贪官同流合污。即使当了巡抚,也仍然是“清介自矢”,官府僮仆仅数人,出入从不前呼后拥,更不用侍从骑车。调入京城后,不置邸舍,以致最终死于寺庙。身居督抚高位,死后竟没有什么家产。他要求属吏极为严格,不许属下渔肉百姓。他“殚心民事”,尽心尽力为百姓做了几件实事。嘉庆皇帝赞扬他“操守清洁,在督抚中最为出众”;《清史稿》在评语中说他在嘉庆期“清操实政为之冠”;江南百姓则称他为一岳青天”。乾隆后期,清王朝逐渐衰落,吏治腐败,贪污成风。就在这种情况下,岳起能够廉洁奉公,实属不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