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齐书》卷四六

[说明]苏琼字珍之,长乐武强人。他在东魏时出佳,曾任高澄的刑狱参军,因平反并州府的一起冤狱,捉获真凶而闻名。后任南清河郡太守,又将郡中原有盗贼百余人控制在身边,驾御得当,使郡界安定,百姓无抢掠之忧。他清廉谨慎,从不接受别人的礼物,连瓜果等一概拒绝。在郡大兴儒学,命令郡中官吏在公务之暇都去读书,教导百姓在婚姻丧葬上要符合礼仪而尽量从俭。北齐文宣帝天保(550—559)中,郡中遭大水灾,苏琼自己向富人借粮后再分发给饥民,使一千余户百姓安然渡过荒年。后调任廷尉正,不顾别人威胁,屡次平反冤案。在任行台左丞、行徐州事时,破除不许随意渡淮的禁令,使南、北物资得以交流。后任大理卿。北齐灭亡后出仕北周,为博陵太守。死于隋文帝开皇(581—600)初。

苏琼,字珍之,是武强人。父亲苏备,出仕北魏,官至卫尉少卿。苏琼幼年跟随父亲在边境,曾去拜见东荆州刺史曹芝,曹芝与他开玩笑说:“你想要当官吗?”他回答说:“设置官职要寻求合适的人来充任,不是人来要求作官。”曹芝很赏识他的答复,即委任他为府长流参军。高澄以仪同三司的职位开建府署,以他为刑狱参军,经常对他加以勉励。并州曾发生抢掠案,州府长流参军审理此事,所怀疑的贼人在拷打下都已供认,被抢的失主家也进行过辨认,只是没能起获贼赃。高澄交给苏琼命令他再加审理,于是另外查获到元景融等十余人,并获得赃证。高澄大笑,对以前被误指为贼的人说:“你们如果不是遇上我的好参军,几乎被冤枉死。”苏琼出任南清河太守,这个郡盗贼很多,但苏琼来到后,吏民恭敬,奸盗平息。境外有奸贼从郡界中经过,无不被捉获,送到郡里。零县百姓魏双成家丢失牛,怀疑是同村人魏子宾干的,将他送到那里,苏琼一经审问,知道魏子宾不是盗贼,即将他放回。魏双成上告说:“府君把贼放走,百姓家的牛到哪里去找?”苏琼不理,秘密巡视私访,另外捉到偷牛者。从此以后,百姓家的牲畜都不再收留;只是放散在外,说:“只管交付给府君。”有邻郡的富豪将财物放到南清河郡界内以躲避盗贼,受到贼人进攻,形势危急,富豪就说:“我的财物已寄放到苏公那里了。”贼人于是就离去。平原郡有妖贼刘黑狗,煽惑徒众,直通于沧海。苏琼郡内的百姓与那些人村落相邻,但无人牵连在内,邻近郡、县的人因此深服苏琼的恩德。郡中原有盗贼一百余人,苏琼把他们都安排在自己左右,民间的善恶,甚至是官吏饮别人一杯酒,苏琼无不立即知晓。苏琼性格清廉谨慎,从不接收私人信件。僧人道研为济州沙门统,资产巨富,在郡内放有许多高利货,经常要郡里协助他征收。当道研来请求拜见时,苏琼知道他的来意,每次见到就与他谈论并询问佛教经义,苏琼态度十分恭敬,道研虽为催债来了数次,但无从开口谈起此事。道研的弟子询问缘故,道研说:“每次见到府君,直接将我捧入青云间,没机会来谈论人间的事。”郡民赵颍曾任乐陵太守,八十岁退休还乡。五月初,赵颖得到一对新瓜,亲自来送,他倚仗年纪大,苦苦相请,于是苏琼就将瓜留下,放在厅堂的大梁上,竟不打开。别人听说收下赵颖的瓜,于是争相进献新果,到郡府大门处,知道赵颖的瓜还在,互相看看就离去了。有百姓乙普明兄弟争夺田地,多年未能断清,他们各自提供证人。竟然有一百来人为他们双方作证。苏琼召集乙普明兄弟,当着众人劝告他们说:“天下难以得到的是兄弟,容易寻求的是田地,假如让你们得到田地而失去兄弟之心,将会怎样?”苏琼说着就掉下泪来,众人无不哭泣。乙普明兄弟叩头请求到外面去再加考虑,他们兄弟已分居十年,于是又搬到一起居住。每年春天,苏琼就召集儒学大师卫觊隆、日元凤等到郡学讲授经义,官吏在处理公务处的空暇时间,苏琼都命令他们去读书,当时人指着吏曹称为学生屋。苏琼下令禁止百姓进行不合国家规定及儒学经典的祭祀,教导百姓在婚姻丧葬方面俭朴而合于礼仪。另外,在养蚕的月份就将绵、绢的尺度及样式预先发到下面,征兵、收赋的顺序都建立起明确的规定,至于调役,他都事先就加以操办,因此郡县的有关官吏极少因延误时间而受到处罚。当时各州郡无不派人到他境内,访求他处理公务的方法。北齐文宣帝天保中,郡内发生大水灾,百姓断绝粮食的有一千余家。苏琼把郡中有粮的人家都召集到一起,自己向他们借粮,再分发给饥民,州里按户征收田租,又要审查他借粮的情况。郡中的僚佐对苏琼说:“虽然是怜惜这些饥民,但恐怕这样作会连累府君您。”苏琼说:“我一人获罪,而能救活一千户人家,还有什么可抱怨的。”于是他上表讲明情况,朝廷下令免于派使检查灾情及借贷之事,百姓们平安渡过荒年。这些人都抚摸着儿子,告诉儿子说,是府君救活了你们。苏琼在南清河郡六年,百姓受他的恩德感召,从来没有一个人到州里申诉。州里前后四次上表,都把他列为最佳。他因父亲去世而离职,对于朋友的赠送,他一无所受。不久,他被起用为司直、廷尉正,朝士都叹息他有些受屈。尚书辛述说:“既直且正,依名以定体,不必忧虑他将来不升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