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同共振
【原文】
古法,钟①磬②每虞③十六,乃十六律④也。然一虞又自应一律,有黄钟之虞,有大吕之虞,其他乐皆然。且以琴⑤言之,虽皆清实⑥,其间有声重者,有声轻者。材中自有五音⑦,故古人名琴,或谓之“清徵”,或谓之“清角”。不独五音也,又应诸调⑧。余友人家有一琵琶,置之虚室⑨,以管色⑩奏双调,琵琶弦辄有声应之,奏他调则不应,宝之以为异物,殊不知此乃常理。二十八调但有声同者即应;若遍二十八调而不应,则是逸调声也。古法,一律有七音,十二律共八十四调。更细分之,尚不止八十四,逸调至多。偶在二十八调中,人见其应,则以为怪,此常理耳。此声学至要妙处也。今人不知此理,故不能极天地至和之声。世之乐工,弦上音调尚不能知,何暇及此!

【注释】
①钟:古代的一种打击乐器,中空,多以铜或铁制成,悬挂在架上,以槌叩击出声。
②磬:古代的一种打击乐器,以石、玉或者金属制成,悬挂于架上敲击发声。有单个的特磬,也有成组的编磬。
③虞:古代悬挂钟、磬的架子。
④十六律:古代乐律学名词,是古代的定音方法,即用三分损益法将一个八度分为十二个不完全相同的半音的一种律制。各律从低到高依次为黄钟、大吕、太蔟、夹钟、姑洗、仲吕、蕤宾、林钟、夷则、南吕、无射、应钟,习称“十二律”。比这十二律高的音再加一个“清”字。十二律再加上清黄钟、清大吕、清太蔟、清夹钟后,习称“十六律”。诗有“琵琶宫调八十一,三调弦中弹不出。”琵琶共有八十四调,盖十二律各七均,乃成八十四调。稹诗言“八十一调”,人多不喻所谓。予于金陵丞相家得唐贺怀智《琵琶谱》一册,其序云:“琵琶八十四调。内黄钟、太蔟、林钟宫声,弦中弹不出,须管色定弦。其余八十一调,皆以此三调为准,更不用管色定弦。”始喻稹诗言,如今之调琴,须先用管色“合”字定宫弦,乃以宫弦下生徵,徵弦上生商,上下相生,终于少商。凡下生者隔二弦,上生者隔一弦取之。凡弦声皆当如此。古人仍须以金石为准,《商颂》“依我磬声”是也。今人苟简,不复以弦管定声,故其高下无准,出于临时。怀智《琵琶谱》调格,与今乐全不同。唐人乐学精深,尚有雅律遗法。今之燕乐,古声多亡,而新声大率①皆无法度。乐工自不能言其义,如何得其声和②?

【注释】
①大率:大抵。
②和:和谐。

【译文】
古代的逸事,有时候在古人的文章中也可以看到。元稹有句诗说“琵琶宫调八十一,三调弦中弹不出。”琵琶共有八十四调,大概是十二律每一律各有七韵,一共是八十四调。元稹的诗说“八十一调”,人们大多都不明白他这么说是什么意思。我在金陵丞相家获得唐朝贺怀智一册《琵琶谱》,它的序言说:“琵琶八十四调。内黄钟、太蔟、林钟宫声,弦中弹不出,须管色定弦。其余八十一调,皆以此三调为准,更不用管色定弦。”看到这个才明白元稹诗句中所说的如同今天的调琴,要先用管色“合”字确定宫弦,然后以宫弦下生徵,徵弦上生商,上下相生,直到少商。但凡下生的隔二弦,上生的隔一弦取之。凡是弦声都应当如此。古人都须要以金石乐器为定音标准,《商颂》“依我磬声”说的就是这一情形。今天的人贪图省事,不再用弦管乐器定声,所以声音的高低没有定准,都是临时调配。贺怀智《琵琶谱》中的调格,与今乐完全不同。唐人乐学精深,还保留有古乐的雅律遗法。今天的燕乐中,古声大多亡佚,而新声大抵都没有法度。乐工自身都不能讲明白乐中的道理,如何能让他们的音乐和谐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