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解】
在本篇中,王充针对汤时遭旱,“汤自责,天应以雨”和周成王在用天子礼还是人臣礼葬周公时犹豫不决,因而“天大雷雨,动怒示变”为说展开辩论。“感类”是对同类事物有所感触的意思。王充指出,“天道无为”,自然灾变的出现,是由于“自然之气”不和造成的,“旱不为汤至,雨不应自责”。如果“雷为天怒,雨为恩施”,那么天怒周成王不以天子礼葬周公,就应当只打雷不下雨,可是“今(雷)雨俱至,天怒且喜乎?”“如天以雷雨责怒人,则亦能以雷雨杀无道”,可是自古以来“无道者多”,并不见天用雷雨去诛杀,只见“圣人兴师动军”去克敌,而最为“无道”的人,其死“不以雷雨”。可见谴告说是“失其实”而“未足信”的。
王充认为,君王对自然灾变感到恐惧,是人对客观事物的一种主观反映,进行祈祷,不过是表示一种“忧念百姓”的心情,并不是因为真有过失而害怕上天的惩罚。本篇与《感虚篇》是姊妹篇,但显得更为深刻有力。
【原文】
55·1阴阳不和,灾变发起,或时先世遗咎,或时气自然。贤圣感类(1),慊惧自思(2),灾变恶征,何为至乎?引过自责(3),恐有罪,畏慎恐惧之意,未必有其实事也。何以明之?以汤遭旱自责以五过也(4)。圣人纯完,行无缺失矣,何自责有五过?然如《书》曰:“汤自责,天应以雨(5)。”汤本无过,以五过自责,天何故雨?以无过致旱,亦知自责不能得雨也。由此言之,旱不为汤至,雨不应自责。然而前旱后雨者(6),自然之气也。此言(7),《书》之语也。
【注释】
(1)感:感触。类:指同类事物。感类:对同类事物有所感触,即由客观出现的有物,联想到与此同类或有关的事物。
(2)慊(xián贤):通“嫌”。怀疑。
(3)引过:把过失归到自己头上。
(4)自责以五过:本书《感虚篇》19·11节作:“自责以六过”。
(5)引文不见于今本今 (7)辞位归家:《子·外储说左上》:“文公反国,至河,令手足胼胝,面目黧黑者后之。咎犯闻而夜哭,再拜而辞。”
(8)华臣:春秋时宋国将军华元的儿子。华臣弱其宗:指华臣要杀死他的侄子华皋(gāo高)比,侵占他的财产。
(9)家贼:指藏在家里的刺客。
(10)铍(pī批):一种短剑。华吴:华皋比的管家。命:由“合”字之误而衍。《左传·襄公十七年》:“杀诸卢门合左师之后。”合:宋国地名,向戍的封邑。左师:官名,当时向戍任左师。后:屋后。
(11)瘈(hì志)狗:疯狗。
(12)以上事参见《左传·襄公十七年》。
【译文】
因为看到鸟的足迹而知道创造文字,看到飞旋的蓬草而知道制造车子。
上天并没有用鸟的足迹来叫仓颉创造文字,用飞旋的蓬草来叫奚仲发明车子。奚仲有感于飞旋的蓬草,而仓颉受启发于鸟的足迹。晋文公返回晋国,命令面目变黑的人撤到队伍后边去,舅犯有感于此事,辞去官位回到家里。晋文公撤面目变黑的人,并不是想去掉舅犯;舅犯感到惭愧,把自己等同于一般皮肤变黑了的人。宋国的华臣要削弱自己的宗族,派六个刺客藏于家中,用铍把华吴杀死在宋国合地左师向戍的屋后。左师害怕地说:“我没有什么罪。”事后左师怨恨华臣,华臣时刻防备着他。都城的人驱逐疯狗,疯狗跑进了华臣家的大门。华臣以为左师来攻打自己,就翻墙逃跑了。
【原文】
55·16夫华臣自杀华吴而左师惧,国人自逐瘈狗而华臣自走,成王之畏惧,犹此类也。心疑于不以天子礼葬公,卒遭雷雨之至(1),则惧而畏过矣。夫雷雨之至,天未必责成王也。雷雨至,成王惧以自责也。夫感则仓颉、奚仲之心,惧则左师、华臣之意也。怀嫌疑之计,遭暴至之气,以类之验见(2),则天怒之效成矣。见类验于寂漠(3),犹感动而畏惧,况雷雨扬轩■之声(4),成王庶几能不怵惕乎(5)?
【注释】
(1)卒(cù猝):同“猝”。突然。
(2)见(xiàn现):同“现”。
(3)漠:据递修本应作“寞”。
(4)轩:当为“軯”之误。参见本书《雷虚篇》。軯■(pēng kē怦科):车声,这里形容雷雨声。
(5)庶几:差不多。表推测语气。怵(chù触)惕:形容惊恐的样子。
【译文】
华臣自己杀了华吴而左师感到害怕,都城的人自己驱逐疯狗而华臣自己却逃走了,成王的畏惧心理,同上述情况一样。心里疑惑于不用天子礼节安葬周公这件事情,遇到雷雨突然到来,就因为恐惧而害怕自己有什么过错了。这场雷雨的到来,上天不一定是在责备成王。雷雨到来,成王恐惧因而责备自己。有所感这是仓颉、奚仲的心理,有所惧这是左师、华臣的心理。抱着怀疑的心理,遇上突然到来的气,认为与自身有关的事物的应验出现了,于是雷雨是天发怒的表想这种想法就形成了。在平静的环境中看到与自身有关的事物得到了应验,还是会因有所感动而畏惧,何况雷雨中发出震动声,成王怎么能不惊恐呢?
【原文】
55·17迅雷风烈,孔子必变(1)。礼,君子闻雷,虽夜,衣冠而坐,所以敬雷惧激气也(2)。圣人君子于道无嫌(3),然犹顺天变动,况成王有周公之疑,闻雷雨之变,安能不振惧乎(4)?然则雷雨之至也,殆且自天气;成王畏惧,殆且感物类也。夫天道无为,如天以雷雨责怒人,则亦能以雷雨杀无道。古无道者多,可以雷雨诛杀其身,必命圣人兴师动军,顿兵伤士(5)。难以一雷行诛,轻以三军克敌(6),何天之不惮烦也?
【注释】
(1)事见《论语·乡党》。
(2)激气:相互冲击的阴阳之气。这里指雷。
(3)无嫌:问心无愧。
(4)振:通“震”。
(5)顿:通“钝”。损坏。
(6)三军:参见8·8注(7)。
【译文】
遇到迅雷烈风,孔子必定会改变常态。依照礼制,君子听到打雷,即使是在半夜,也要穿好衣服,戴上帽子,正襟危坐,这样来敬畏阴阳之气激起的雷。圣人君子对于道是问心无愧的,然而还是顺应天的变动,何况成王有用什么礼葬周公的犹豫,听到雷雨的变化,怎么能不震动害怕呢?然而雷雨的到来,大概还是由于天上气的变化引起的;成王畏惧雷雨,大概还是由于感触类似的事物引起的。天本来是无为的,如果天能用雷雨来责怒人类,就能以雷雨杀掉无道的人。自古以来无道的人众多,上天可以用雷雨来杀掉他们,却偏要授命圣人出动大军,损坏兵器,损伤士卒去讨伐他们。上天不愿用一个炸雷去诛杀无道的人,却轻易地出动三军去战胜无道的人,为什么上天如此不怕麻烦呢?
【原文】
55·18或曰:“纣父帝乙(1),射天殴地(2),游泾、渭之间(3),雷电击而杀之。斯天以雷电诛无道也。”帝乙之恶,孰与桀、纣?邹伯奇论桀、纣恶不如亡秦(4),亡秦不如王莽,然而桀、纣、秦、莽之地(5),不以雷电。孔子作《春秋》,采毫毛之善(6),贬纤介之恶(7),采善不逾其美,贬恶不溢其过。责小以大,夫人无之(8)。成王小疑,天大雷雨。如定以臣葬公,其变何以过此?《洪范》稽疑(9),不悟灾变者,人之才不能尽晓,天不以疑责备于人也。成王心疑未决,天以大雷雨责之,殆非皇天之意。《书》家之说,恐失其实也。
【注释】
(1)帝乙:殷纣王的父亲。据《史记·殷本纪》作“武乙”,是纣的曾祖父。被雷击死的是他,而不是纣父帝乙。
(2)射天:据《史记·殷本纪》记载,武乙做了一个代表天神的假人,亲自同他搏斗。又用一个皮口袋装上血用以代表上天,并亲自用箭射它。殴:击。
(3)泾、渭:泾河和渭河,均在陕西中部。“泾、渭”当作“河、渭”。《史记·殷本纪》、《竹书》、《史记·封禅书索隐》并作“河、渭”,可证。
(4)邹伯奇:王充在本书中多次提到他,生平事迹不详。《案书篇》、《对作篇》称他为“东番人”,著有《元思》及《检论》。亡秦:这里指秦朝的统治者。
(5)地:据递修本当为“死”字。
(6)采:采取。这里有表彰的意思。
(7)介:通“芥”。小草。纤介:形容细微。
(8)夫:那。夫人:指孔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