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解】

  汉代推算住宅吉凶的骗人法术,即所“图宅木”,宣扬“宅有五音,姓有五声”,住宅的方位必须与主人的姓氏所属的五音相宜,即符合五行相生的原则,这样就可以“富贵昌盛”,否则宅主就会遭到“甲乙之神”的惩罚,“疾病死亡,犯罪遇祸”。

  本篇针对这种迷信法术提出了责问和批判。王充明确指出,“事理有曲直,罪法有轻重”,人的吉凶祸福与这种迷信法术毫不相干。

  【原文】

  74·1图宅术曰:“宅有八术,以六甲之名数而第之,第定名立,宫、商殊别。宅有五音,姓有五声。宅不宜其姓,姓与宅相贼,则疾病死亡,犯罪遇祸。”

  【注释】

  图宅术:指专讲推算住宅吉凶的书籍。《汉书·艺文志·形法》有《宫宅地形》二十卷。这大概就是王充所指的“图宅术”之类的书。八术:一种推算住宅吉凶的方术,可能与住宅的东、南、西、北、东南、西南、东北、西北八个方位有关。

  六甲:古代把十天干和十二地支顺序相配得六十组,叫做六十甲子,作为纪日的符号。“六甲”是指其中的甲子、甲寅、甲辰、甲午、甲申、甲戌,这里泛指六十甲子。宫、商:五音中的两个音。这里泛指五音。宫、商殊别:指各个住宅所宜的五音就区别开来了。

  五音:参见38·2注。宅有五音:推算住宅吉凶的人,用五音来配合住宅的方位,即角东、徵南、宫中、商西、羽北。

  姓有五声:《白虎通德论·论姓》:“古者圣人吹律定姓,以纪其族。人含五常而生。正声有五,宫、商、角、徵、羽,转而相杂,五五二十五,转生四时异气,殊音悉备,故姓有百也。”推算住宅吉凶的人,把人们的姓氏与五音相配,如钱属商,田属徵,冯属羽,孔属角,洪属宫等。宅不宜其姓:推算住宅吉凶的人,利用五行相生(金生水,水生木,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和相克(金克木,木克土,土克水,水克火,火克金)的观点,把住宅的方位、户主的姓氏、五音、五行等毫不相干的东西凑合在一起,用来占卜吉凶。如有一住宅方位在东,与五音相配属角,与五行相配属木,那么姓田的人住在这所住宅里就被说成是吉利的。因为田属徵音,徵属火,而木能生火。这叫宅宜其姓。如果姓洪的人去住则不吉利,因为洪属宫音,宫属土,而木能克土。这就叫宅不宜其姓。下句“姓与宅相贼”,道理同此。

  【译文】

  图宅术说:“选择住宅有八术,按六十甲子来推算和排列,住宅的次序排定了,它有关甲子的名称也就确定了,与住宅相关的五音也就区别开了。住宅的方位与五音有关,宅主的姓氏与五音也有关。住宅方位与主人的姓氏不适宜,姓氏与住宅方位相伤害,那么宅主就会疾病死亡,犯罪遇祸。”

  【原文】

  74·2诘曰:夫人之在天地之间也,万物之贵者耳。其有宅也,犹鸟之有巢,兽之有穴也。谓宅有甲乙,巢穴复有甲乙乎?甲乙之神,独在民家,不在鸟兽何?夫人之有宅,犹有田也,以田饮食,以宅居处。人民所重,莫食最急,先田后宅,田重于宅也。田间阡陌,可以制八术,比土为田,可以数甲乙。甲乙之术,独施于宅,不设于田,何也?

  【注释】

  诘(jié杰):追问,责问。

  甲乙:指按甲子排列顺序。

  甲乙之神:参见65·7注。

  【译文】

  责问说:人在天地之间,不过是万物中最尊贵的罢了。人有住宅,如同鸟有窝,兽有穴一样。说住宅有甲乙的排列顺序,鸟窝兽穴也有甲乙的排列顺序吗?甲乙之神,为什么只存在于民宅而不存在于鸟窝兽穴呢?人有住宅,就同有田一样,靠田获得食物,靠住宅来居住。老百姓所看重的,没有比饮食更迫切的了,所以先治田后修住宅,田比住宅更重要。田间的小路纵横交错,可以根据它来制定八术,耕地相连成片,可以推算甲乙顺序了。推算甲乙顺序的方术,唯独施行于住宅,而不施行于田,这是为什么呢?

  【原文】

  74·3府廷之内,吏舍比属,吏舍之形制,何殊于宅?吏之居处,何异于民?不以甲乙第舍,独以甲乙数宅,何也?民间之宅,与乡、亭比屋相属,接界相连。不并数乡、亭,独第民家。甲乙之神,何以独立于民家也?数宅之术,行市亭,数巷街以第甲乙。入市门曲折,亦有巷街。人昼夜居家,朝夕坐市,其实一也,市肆户何以不第甲乙?州、郡列居,县、邑杂处,与街巷民家何以异?州郡县邑,何以不数甲乙也?

  【注释】

  乡、亭:汉代乡村的地方行政单位。一百户为一里,十里为一亭,十亭为一乡。《汉书·百官表》:“大率十里一亭,十亭一乡。”

  “行”字上应有“亦当”二字。下文“五行之家数日亦当以甲乙”与此文法同。市:汉代城市里的商业区。亭:这里是指设于“市”内的一座楼房,又叫“旗亭”,是管理“市”的官吏办公的地方。这里市亭泛指商业区。

  朝夕坐市:《周礼·地官·司市》:“大市,日昃而市,百族为主。朝市,朝时而市,商贾为主。夕市,夕时而市,贩夫贩妇为主。”

  州:汉代的监察区,每州设刺史一人,负责本州所属各郡的监察工作。郡:汉代的行政区,每郡统辖若干县。这里的州郡和下句的县邑都是指官府而言。

  县、邑:郡以下的行政区。

  【译文】

  官府里面,官吏的住宅一间连一间,官吏住宅的形状结构,与百姓的住宅有什么不同呢?官吏居住的地方,与老百姓有什么不同呢?不用甲乙顺序来排列官吏住宅,却唯独用甲乙顺序来推算老百姓的住宅,这是为什么呢?民间的住宅,与乡亭的房屋一所挨着一所,接界连成一片。不把乡、亭也按甲乙顺序排列,却唯独排列老百姓的住宅。甲乙之神,为什么偏偏只存于老百姓家呢?推算住宅的方术,也应该施行于市亭,推算巷街以排列甲乙顺序。进入市门曲折曼回,也有大街小巷,人昼夜在家中居住,早晚在市上做事,其实是一样的,做买卖的人家为什么不按甲乙顺序排列呢?州、郡的官府排列相居,县、邑的衙门混杂相处,与大街小巷中老百姓的住宅有什么不同呢?州郡县邑的官府,为什么不按甲乙顺序推算呢?

  【原文】

  74·4天地开辟有甲乙邪?后王乃有甲乙?如天地开辟本有甲乙,则上古之时,巢居穴处,无屋宅之居、街巷之制,甲乙之神皆何在?数宅既以甲乙,五行之家数日亦当以甲乙。甲乙有支干,支干有加时。支干加时,专比者吉,相贼者凶。当其不举也,未必加忧支辱也。

  【注释】

  五行之家:指阴阳五行家。数日亦当以甲乙:意思是推算日子也应该用天干地支来定吉凶。支干:地支、天干。《白虎通德率·姓名》:“甲乙者,干也。子丑者,枝也。”术家于支干上下生克以求日之吉凶,所以说数日以甲乙,甲乙有支干。

  专比:按照阴阳五行家的说法,干支分别与五行相配,“专比”指天干和地支上下相生之日。例如“甲午”,甲属木,午属火,木生火,是上生下之日。“壬申”,壬属水,申属金,金生水,是下生上之日。

  相贼:指天干地支上下相克。例如“己亥”,己属土,亥属水,土克水,是上克下之日。“甲申”,甲属木,申属金,金克木,是下克上之日。

  支:疑涉上下支干而衍,当删。

  【译文】

  天地开避之时就有了甲乙呢?还是后代才有甲乙呢?候如天地开避之时原本就有甲乙,那么上古时代,人类巢居穴处,没有房屋居住、街巷构成,甲乙之神都在哪里去了呢?推算住宅吉凶既然用甲乙,那么五行之家推算日子也应当用甲乙来定吉凶。推算日子的甲乙是用天干地支相配,天干地支又用在时辰上。天干地支用在时辰上,天干地支上下相生之日就是吉日;相克之日就是凶日。如果正遇上人们没有办事情,那么未必会给人们带来灾难。

  【原文】

  74·5事理有曲直,罪法有轻重,上官平心原其狱状,未有支干吉凶之验,而有事理曲直之效,为支干者何以对此?武王以甲子日战胜,纣以甲子日战负,二家俱期,两军相当,旗帜相望,俱用一日,或存或亡。且甲与子专比,昧爽时加寅,寅与甲乙不相贼,武王终以破纣,何也?

  【注释】

  武王以甲子日战胜:据《尚书·牧誓》记载,周武王率兵伐纣,是在甲子日天刚亮时到达殷都朝歌(今河南淇县)近郊的。与殷战,大克之。

  甲与子专比:甲属木,子属水,水生木,所以说甲子日是专比的吉日。昧爽:天刚亮。寅:古人用十二地支记时,寅时指凌晨三点到五点。

  乙:据文意当作“子”。甲子为纣亡之日,寅为纣亡之时,若作“甲乙”则无义。寅亦属木,所以与“甲子”不相克。

  【译文】

  事理有曲有直,罪法有轻有重,长官本着公正的态度审核罪状,没有用干支来推断吉凶的应验,却有判明事理曲直的效果,利用干支推断吉凶的人怎样解释这种情况呢?周武王在甲子日取得战争胜利,殷纣王却在甲子日战败,双方同时,两军相遇,旗帜相望,都在同一天,有的胜利而有的败亡。况且甲与子相生,天刚亮时属寅时,寅与甲子不相克,武王终于在甲子日寅时打败纣王,是什么原因呢?

  【原文】

  74·6日,火也,在天为日,在地为火。何以验之?阳燧鄉日,火从天来。由此言之,火,日气也。日有甲乙,火无甲乙何?日十而辰十二,日辰相配,故甲与子连。所谓日十者,何等也?端端之日有十邪?而将一有十名也?如端端之日有十,甲乙是其名,何以不从言甲乙,必言子丑何?

  【注释】

  阳燧:古代向日取火用的凹面铜镜。鄉:通“向(■)”。对着。

  日:这里指日子。

  火无甲乙:王充利用“日”字有“太阳”和“日子”两种词义的特点,在前面论述了日(作为“太阳”)就是火,后面又通过形式逻辑推理质问:既然日(作为“日子”)有甲乙等名称,为什么火没有甲乙等名称呢?

  日十:指以天干地支相配来纪日,天干从甲到癸,每一轮回为十日。辰:时辰。辰十二:指以地支来纪时辰,从子时开始到亥时止,一昼夜有十二个时辰。《淮南子·天文训》:“五音六律,音自倍而为日,律自倍而为辰,故日十而辰十二。”

  端:通“团”,圆。日:这里王充又根据“日”作为“太阳”的词义进行反驳。从(從):疑当为“徒”,形近而误。

  【译文】

  太阳就是火,在天上是太阳,在地上是火。用什么来证明这一点呢?用阳燧对着太阳,火就从天上取下来。由此说来,火就是日气。日子有甲乙等名称,为什么火没有甲乙等名称呢?日子有十个名称而时辰有十二个名称,日子与时辰相配,所以甲与子等名称就相连接。所谓日有十个名称,指的是什么呢?是圆圆的太阳有十个呢?还是一个太阳有十个名称呢?如果圆圆的太阳有十个,甲乙等是它的名称,为什么不只是称为甲日、乙日等,而必须提到子、丑等名称呢?

  【原文】

  74·7日廷图甲乙有位,子丑亦有处,各有部署,列布五方,若王者营卫,常居不动。今端端之日中行,旦出东方,夕入西方,行而不已,与日廷异,何谓甲乙为日之名乎?术家更说:“日甲乙者,自天地神也,日更用事,自用甲乙胜负为吉凶,非端端之日名也。”

  【注释】

  日廷图:估计是古代占卜时日吉凶用的,同“栻”类似的一种图,上面分方位列有干支、五行及二十八宿等名目。

  术家:指推算住宅吉凶的人。

  【译文】

  日廷图上甲乙等有位置,子丑等也有位置,各有部署,排列分布在东、南、西、北、中五个方位,就像人间的君王四周的护卫一样,所处的位置没有变动。现在圆圆的太阳在天上运行,清晨出于东方,傍晚落于西方,运行不止,与日廷图上的太阳不一样,为什么说甲乙等是太阳的名称呢?术家又会说:“称呼日子用甲乙等名称,甲乙等本身就是天上的神,它们每天轮流主事,自身按照天干和五行相配相生相克的道理来显示吉凶,并不是圆圆的太阳的名称。”

  【原文】

  74·8夫如是,于五行之象徒当用甲乙决吉凶而已,何为言加时乎?

  案加时者,端端之日加也。端端之日安得胜负?

  【注释】

  象:据文意当为“家”,形近而误。

  端端之日加也:意思是,时辰是根据“端端之日”从早到晚在天空中的不同方位确定的,所以加时,就不能不与“端端之日”有联系。

  【译文】

  如此说来,对于五行之家只须用甲乙等来推断吉凶就可以了,为什么要说那些把干支用在时辰上的话呢?考察干支用在时辰上的原因,是根据圆圆的太阳的不同方位而用的。圆圆的太阳怎么会相生相克呢?

  【原文】

  74·9五音之家,用口调姓、名及字,用姓定其名,用名正其字。

  口有张歙,声有外内,以定五音宫、商之实。夫人之有姓者,用禀于天。天得五行之气为姓邪?以口张歙声外内为姓也?如以本所禀于天者为姓,若五谷万物禀气矣,何故用张口歙、声内外定正之乎?

  【注释】

  五音之家:指利用五音相配宣扬禁忌的人。

  字:表字,别名。

  歙(xī西):合。

  外内:指古代音韵学根据发音时口舌的动作所区分的外音和内音。发内音较难,发外音较易。内外是指韵母的洪细而言。例如,“乃”字,一等字,洪音,属内音;“而”字,三等字,细音,属外音。

  宫商:泛指五音中的某一个音。《汉志·五行家》有《五音定名》十五卷。用禀于天:《白虎通德论·姓名》:“姓者生也,人禀天气所以生者也。”天:据文意当作“人”。

  张口歙:据上面文例应作“口张歙”。

  【译文】

  五音之家,根据发音来使姓、名、字协调而不出现相克的情况,根据姓的发音来确定名,又根据名的发音制定表字。发音时口有开合,声音分外音和内音,根据口的开合和音的内外来确定某个属于五音中的某个音。人之所以有姓,是由于承受了自然之气。人是以获得五行之气来定姓呢?还是以口的开合、音的内外来定姓呢?如果是根据原来从自然承受的气来定姓,就像五谷万物承受自然之气一样了,为什么要用口的开合、音的内外来制定姓呢?

  【原文】

  74·10古者因生以赐姓,因其所生赐之姓也。若夏吞薏苡而生,则姓苡氏;商吞燕子而生,则姓为子氏;周履大人迹,则姬氏。其立名也,以信、以义、以像、以假、以类。以生名为信,若鲁公子友生,文在其手曰“友”也。以德名为义,若文王为昌、武王为发也。以类名为像,若孔子名丘也。取于物为假,若宋公名杵臼也(11)。取于父为类(12),有似类于父也。其立字也,展名取同义,名赐字子贡(13),名予字于我(14)。其立姓则以本所生,置名则以信、义、像、假、类,字则展名取同义,不用口张歙外内(15)。调宫商之义为五音术(16),何据见而用?

  【注释】

  夏:这里指夏朝的第一个君王禹。薏苡:参见15·1注。

  姓:古代标志家族系统的称号。最初,以人所生为姓。相传舜母居姚墟生舜,乃姓姚,禹母吞薏苡而生禹,乃姓苡。其后,有由天子所赐得姓者,如尧赐契姓姬;有以国号为姓者,如鲁、宋;有以官爵为姓者,如王、侯;有以事为姓者,如卜、陶;有以所居地为姓者,如西门、南郭。氏:姓的支系。

  商:这里指商的始祖契(xiè谢)。燕子:燕卵。

  周:这里指周的始祖弃。

  王充在本书《奇怪篇》中曾批判过关于禹、契和后稷(弃)出生的神话,认为它们也许是后人根据三家的姓氏凭空制造出来的“怪说”。这里加以引用,是为了驳斥五音之家“用口调姓、名及字”的谬论。

  信:表记,特征。

  公子友:参见54·8注。

  文:同“纹”。纹理。鲁公子友生下来时手纹有“友”字。故取名为“友”。事见《左传·闵公二年》。王充在本书《自然篇》中驳斥过这种说法。

  文王:周文王姬昌。昌,昌盛。武王:周武王姬发。发,发达。

  丘:丘陵。孔子名丘:传说孔子头部中间低,四边高,像丘陵,故取名为“丘”。《孔子世家》:“叔梁纥与颜氏祷于尼丘,得孔子。孔子生而首上圩顶,故因曰丘,字仲尼。”

  (11)宋公:指宋昭公,春秋时宋国君,公元前619~前611年在位。杵臼(chǔjiù楚旧):舂(chōng充)米的木杵和石臼。见《左传·文公十六年传》。

  (12)取决于父为类:根据类似父亲之处来取名叫“类”。例如儿子和父亲同日生,儿子就取名叫“同”。若鲁庄公与桓公同日生,故名之曰同。

  (13)赐:端木赐,字子贡。名赐字子贡:王充认为由于“贡”和“赐”是同义词,所以端木赐要取这样的字。《白虎通德论·姓名》:“或旁其名为之字者,闻名即名其字,闻字即知其名。”

  (14)予:宰予,字子我。予与子我同义。《白虎通德论·号》:“予亦我也。”

  (15)据上文“外”字上脱“声”字。

  (16)五音术:指上面所讲的用五音定姓名的一套方法。

  【译文】

  古时候,根据人的出生来赐姓,是根据他出生的情况来给他赐姓。例如夏禹是由于他母亲吃了薏苡怀孕而生的。就姓苡;契是由于他母亲吃了燕卵怀孕而生的,他的姓就为子;弃是由于他母亲踩了巨人的脚印怀孕而生的,他的姓就为姬。取名是根据信、义、像、假、类这几种情况来取的。根据出生时的特征来取名这叫“信”,如鲁公子友生下来的时候,手纹有“友”字所以取名叫友。根据德行来取名这叫“义”,像周文王取名为昌、周武王取名为发。根据类似的东西来取名这叫“像”,像孔子取名为丘。借用器物的名称来取名这叫“假”,像宋昭公取名为杵臼。根据类似父亲之处来取名这叫“类”,因为有类似于父亲的地方。人们取表字,是把名转成的它的同义词来取的,端木名赐取字叫子贡,宰名予取字叫子我。人们取姓是根据原来出生的情况来取的,取名则根据信、义、像、假、类这几种情况来取,取字则是把名转成同义词,并不是根据口的开合、发音的内外来取的。根据协调宫、商等五音的道理而产生的“五音术”,有什么根据而值得采用呢?

  【原文】

  74·11古者有本姓,有氏姓。陶氏、田氏,事之氏姓也;上官氏、司马氏,吏之氏姓也;孟氏、仲氏,王父字之氏姓也。氏姓有三:事乎、吏乎、王父字乎。以本姓则用所生,以氏姓则用事、吏、王父字,用口张歙调姓之义何居?匈奴之俗,有名无姓、字,无与相调谐,自以寿命终,祸福何在?《礼》:“买妾不知其姓则卜之。”不知者,不知本姓也。夫妾必有父母家姓,然而必卜之者,父母姓转易失实,《礼》重取同姓,故必卜之。姓徒用口调谐姓族,则《礼》买妾何故卜之?

  【注释】

  本姓:古人的本姓和氏姓本来是有区别的。最早的“姓”反映母系氏族社会的特点,同一个始祖母生下的子女及其后代就是一姓。同姓不能通婚。由于年代长久,子孙支系繁衍,为了区别同姓的贵族,又往往以封地、官职、爵号等来立“氏”。实际上“氏”是一姓中的支系。秦汉以后,姓与氏的区别就不存在了。《礼记大传》郑注:“玄孙之子,姓别于高祖。五世而无服,姓世所由生。姓,正姓也,始祖为正姓,高祖为庶姓。”此正姓即本性,庶姓即氏姓。

  陶:制陶。《广韵》六豪:“陶姓,陶唐之后,今出丹阳。”田:管理大田。《广韵》一先:“田姓出北平,敬仲自陈适齐,后改田氏。”

  上官:上官邑(春秋时楚国邑名)的大夫。《广韵》二十六桓:“楚庄王少子为上官大夫,以上官为氏。”司马:古代官名,掌管兵事。《潜夫论·志氏姓篇》:“重黎氏。。其在周世为宣王大司马,其后失守,适晋为司马,迁自谓其后。”

  孟氏、仲氏:《潜夫论·志氏姓篇》:“鲁之公族,有孟氏、仲孙氏。”王父字之氏姓:诸侯之子称公子,公子之子称公孙,公孙之子以王父字为氏。王父:祖父。《礼》:指《礼记》。引文见《曲礼上》:“取妻不取同姓,故买妾不知其姓则卜之。”取:通“娶”。《白虎通德论·号》:“不取同姓何?法五行,异类乃相生也。”姓:据文意当作“如”。

  【译文】

  古时侯姓有本姓,有氏姓。陶氏、田氏,是根据职业制定的氏姓;上官氏、司马氏,是根据官职制定的氏姓;孟氏、仲氏,是根据他们祖父的字制定的氏姓。制定氏姓有三种情况:根据职业、根据官职、根据祖父的字。制定本姓则根据出生时的情况,制定氏姓则根据职业、官职和祖父的字,根据口的开合协调姓的道理在哪里呢?匈奴的习俗,有名而没有姓、字,没有什么来与名调谐,照样活到老才死,祸福又表现在哪里呢?《礼记》说:“买妾不知道她的姓就用占卜求问她的姓。”所谓不知道,就是不知道她的本姓。妾必然有父母家的姓,然而一定要占卜她的姓,是妾的本性可能由于她被辗转变卖而不确实了,《礼记》上把娶同姓的女子看作是严重的事,所以必须占卜她是否与自己同姓。如果仅仅用发音来调谐姓族,那么《礼记》上为什么规定买妾要占卜她的本姓呢?

  【原文】

  74·12图宅术曰:“商家门不宜南向,徵家门不宜北向。”则商金,南方火也;徵火,北方水也。水胜火,火贼金,五行之气不相得,故五姓之宅,门有宜向。向得其宜,富贵吉昌;向失其宜,贫贱衰耗。夫门之与堂何以异?五姓之门,各有五姓之堂,所向无宜何?门之掩地,不如堂庑,朝夕所处,于堂不于门。图吉凶者,宜皆以堂。如门人所出入,则户亦宜然。

  【注释】

  商家:指姓属于商音的人家。如张、王、钱等姓。

  徵家:指姓属于徵音的人家,如田、李等姓。

  五姓:指按照宫、商、角、徵、羽五音来分类的姓。《唐书·吕才传》:“言五姓者,谓宫、商、角、徵、羽等。天下万物,悉配属之,行事吉凶,依此为法。”参见74·1注。庑(wǔ伍):堂屋周围的走廊。

  户:单扇门。这里指大门以外的旁门、房门。《说文》:“门,从二户,象形,半门曰户。”

  【译文】

  图宅术说:“姓属商音的人家门不宜朝南开,姓属徵音的人家门不宜朝北开。”这是因为“商”属“金”,南方属火;“徵”属“火”,北方属“水”。水胜火,火克金,五行之气相互不协调,所以五姓的住宅,开门各有合适的方向。谁家门向与姓氏适宜,就会富裕尊贵,吉祥昌盛;谁家门向与姓氏不适宜,就会贫穷低贱,衰弱破败。门与厅堂有什么不同呢?有五姓的门,就有五姓的厅堂,为什么厅堂的朝向没有适宜不适宜的问题呢?门所遮盖的地方,不如厅堂、走廊占的地方大,人朝夕居住的地方,在厅堂而不在门。用图宅术推断吉凶的人,应当都根据厅堂来推断树。如果说大门是人所出入的应该规定朝向,那么旁门也应该是这样才行。

  【原文】

  74·13孔子曰:“谁能出不由户?”言户不言门。五祀之祭,门与户均。如当以门正所向,则户何以不当与门相应乎?且今府廷之内,吏舍连属,门向有南北;长吏舍传,闾居有东西。长吏之姓,必有宫、商;诸吏之舍,必有徵、羽。安官迁徙,未必角姓门南向也;失位贬黜,未必商姓门北出也。或安官迁徙,或失位贬黜何?

  【注释】

  引文参见《论语·雍也》。

  五祀:说法不一,一般指祭门神、户神、井神、灶神、中霤(宅神)。参见本书《祭意篇》。传:古代为使臣和过往官吏所设的住处。舍传:这里泛指长官的宿舍。闾(lǘ驴):里巷的大门,这里指“舍传”的门。

  安官:官职稳定。迁徙:指官位提升。

  角:据上文“徵家门不宜北向”应作“徵”。

  北:据上文“商家门不宜南向”应作“南”。

  【译文】

  孔子说:“谁能够不经过屋门走出屋外去呢?”孔子只说屋门而不说大门。对五种神的祭祀中,门神与户神是同样的。如果应该以大门来确定住房的方向,那么屋门为什么不该和大门相应用来确定方向呢?况且现在官府之内,官员的房屋一间接一间,门的朝向有南有北;长官的宿舍,门所处的方向有东有西。长官的姓,一定有属于宫音、商音的;一般官吏的宿舍,一定有姓属徵音、羽音的人居住。官职稳定官位提升,不一定是因为姓属于徵音的人门朝南开;丢掉官职,被降职罢官,不一定是因为姓属商音的人门朝南开。有的人官职稳定官位提升,有的人丢掉官职,被降职罢官是为什么呢?

  【原文】

  74·14姓有五音,人之质性亦有五行。五音之家,商家不宜南向门,则人禀金之性者,可复不宜南向坐、南行步乎?一曰:五音之门,有五行之人,假令商姓口食五人,五人中各有五色,木人青,火人赤,水人黑,金人白,土人黄。五色之人,俱出南向之门,或凶或吉,寿命或短或长,凶而短者未必色白,吉而长者未必色黄也,五行之家何以为决?南向之门,贼商姓家,其实如何?南方火也,使火气之祸,若火延燔径从南方来乎,则虽为北向门,犹之凶也。火气之祸,若夏日之热四方洽浃乎?则天地之间皆得其气,南向门家何以独凶?南方火者,火位南方。一曰:其气布在四方,非必南方独有火,四方无有也。犹水位在北方,四方犹有水也。火满天下,水辨四方,火或在人之南,或在人之北。谓火常在南方,是则东方可无金,西方可无木乎?

  【注释】

  质性:指人从自然中承受的气质特性。有五行:指具有五行中的某一特征。一曰:以下是王充的驳斥。

  口食:据本书《辩祟篇》“夫使食口十人居一宅之中”当作“食口”。食口:指人口。五色:指人的不同的面部气色。

  色白:按阴阳五行家的说法,白色属金,南方属火,火克金,所以是凶。色黄:按阴阳五行家的说法,黄色属土,南方属火,火生土,所以是吉。洽浃(qiàjiā恰加):周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