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纪五 烈祖明皇帝中之下青龙三年(乙卯、235)

  魏纪五 魏明帝青龙三年(乙卯,公元235年)

  [1]春,正月,戊子,以大将军司马懿为太尉。

   [1]春季,正月,戊子(初八),任命大将军司马懿为太尉。

  [2]丁巳,皇太后郭氏殂。帝数问甄后死状于太后,由是太后以忧殂。

   [2]丁己(疑误),皇太后郭氏去世。明帝多次向太后询问母亲甄氏致死的情状,于是,太后因忧惧而死。

  [3]汉杨仪既杀魏延,自以为有大功,宜代诗经·螽斯》所说多子多孙的征兆不久就可出现了。”明帝回答说:“你经常正言进谏,其它事情,请再进言。”

  是时猎法严峻,杀禁地鹿者身死,财产没官,有能觉告者,厚加赏赐。柔复上疏曰:“中间以来,百姓供给众役,亲田者既减;加顷复有猎禁,群鹿犯暴,残食生苗,处处为害,所伤不訾,民 虽障防,力不能御。至如荥阳左右,周数百里,岁略不收。方今天下生财者甚少,而麋鹿之捐者甚多,卒有兵戎之役,凶年之灾,将无以待之。惟陛下宽放民间,使得捕鹿,遂除其禁,则众庶永济,莫不悦豫矣。”

  这时狩猎的法规极其严厉,杀死皇家禁地内麋鹿的人要处以死刑,没收财产,有能发现并告发的人,给以重赏。高柔又上书说:“近年来,百姓提供了各种劳役,从事田间劳动的人已经减少,再加上又有猎禁之法,群鹿有时暴性发作,贪吃毁坏地里长着的嫩苗,处处为害,所损害的不计其数,民众虽然设障防备,但力量不够,防不胜防。以至到了荥阳附近地区,周围数百里,年年几乎没有收成。而今天下创造财富的很少,而麋鹿造成的损失很多,如果突然爆发战争动员兵役,或者荒年降临颗粒不收,将没有办法应付。请陛下对待民间宽大放松一些,准许民众捉捕麋鹿,尽快解除猎禁,那么百姓将有长久的接济,没有谁会不高兴了。”

  帝又欲平北芒,令于其上作台观,望见孟津。卫尉辛毗谏曰:“天地之性,高高下下。今而反之,既非其理;加以损费人功,民不堪役。且若九河盈溢,洪水为害,而丘陵皆夷,将何以御之!”帝乃止。

  明帝又想铲平北芒山顶,下令在上面建造台观,以便远望孟津。卫尉辛毗规劝说:“天地成自然,本来就是高高低低。现在要反其道而行,已经违背了天理;加之耗费人工,民众已无力承担。如果九河涨满,洪水为害时,丘陵都被夷为平地,将靠什么防御呢?”明帝这才作罢。

  少府杨阜上疏曰:“陛下奉武皇帝开拓之大业,守文皇帝克终之元绪,诚宜思齐往古圣贤之善治,总观季世放荡之恶政。曩使桓、灵不废高祖之法度,文、景之恭俭,太祖虽有神武,于何所施,而陛下何由处斯尊哉!今吴、蜀未定,军旅在外,诸所缮治,惟陛下务从约节。”帝优诏答之。

  少府杨阜上书说:“陛下承继武皇帝开拓的帝王大业,保持文皇帝一贯遵循的方向,实在应该向古代圣贤的治世看齐,总观各朝末世放荡的弊政。以前假使汉桓帝、汉灵帝不废驰汉高祖的法令制度,不破坏汉文帝、汉景帝的谦恭节俭,我们太祖虽有神武之威,又往何处施展,而陛下又怎么能够处在至尊地位呢?而今吴、蜀两国还没平定,军队在外戍边,各项修缮整治工程,请陛下务必简约节省。”明帝下诏对他的意见表示称赞。

  阜复上疏曰:“尧尚茅茨而万国安其居,禹卑宫室而天下乐其业;及至殷、周,或堂崇三尺,度以九筵耳。桀作璇室象廊,纣为倾宫鹿台,以丧其社稷,楚灵以筑章华而身受祸,秦始皇作阿房,二世而灭。夫不度万民之力以从耳目之欲,未有不亡者也。陛下当以尧、禹、汤、文、武为法则,夏桀、殷纣、楚灵、秦皇为深诫,而乃自暇自逸,惟宫台是饰,必有颠覆危之祸矣。君作元首,臣为股肱,存亡一体,得失同之。臣虽弩怯,敢忘争臣之义!言不切至,不足以感悟陛下;陛下不察臣言,恐皇祖、烈考之祚坠于地。使臣身死有补万一,则死之日犹生之年也,谨叩棺沐浴,伏俟重诛!”奏御,帝感其忠言,手笔诏答。

  杨阜又上书说:“尧帝推崇简陋的茅屋,万国安居,大禹居住低矮的宫室,天下乐业。到了商朝和周朝,殿堂堂基不过高三尺,宽只能容纳九张席子而已。夏桀用玉石建造居室,用象牙装饰走廊,商纣建造倾宫、鹿台,因而断送了王朝大业。楚灵王因修筑章华台而身遭大祸,秦始皇修建阿房宫,传位二世即归灭亡。如果不估量民力的极限,只为满足自己耳目的享受,没有哪一个不灭亡的。陛下应当以尧、舜、禹、商汤、文王、武王为榜样,以夏桀、殷纣、楚灵王、秦始皇的教训为鉴戒,不这样而是贪图自己闲暇安逸,只是关心宫殿台阁的修饰,一定有朝廷颠覆国家灭亡的灾祸。君王好比是头脑,大臣好比是四肢,生死与共,利害相同。我虽然愚蠢胆怯,岂敢忘记诤臣的大义,言辞不激切,便不足以感动陛下;陛下如不体察我的进言,恐怕皇祖、先帝创建的大业将坠落在地。即使我以身死而能于事有万分之一的补救,那么我死去了也如同活着。谨敲击棺木,沐浴更衣,听候诛杀。”奏章呈上后,明帝被他的忠言感动,亲笔写诏回答。

  帝尝著帽,被缥绫半袖。阜问帝曰:“此于礼何法服也?”帝默不答。自是不法服不以见阜。

  明帝曾经头戴便帽,身穿淡青色短袖绸衫,杨阜问明帝:“这是符合礼制的哪一种服装?”明帝沉默不语。从此以后,不穿礼制规定的标准服装不见杨阜。

  阜又上疏欲省宫人诸不见幸者,乃召御府吏问后宫人数。吏守旧令,对曰:“禁密,不得宣露!”阜怒,杖吏一百,数之曰:“国家不与九卿为密,反与小吏为密乎!”帝愈严惮之。

  杨阜又上书打算减去宫女中那些不被皇帝宠幸的人,于是召来御府吏员询问后宫人数,吏员遵守原有的规定,答道:“这是宫中的秘密,不能泄漏。”杨阜大怒,责打他一百棍,数落他说:“国家对九卿没有秘密,反而对小吏有什么秘密吗?”明帝更加惧惮杨阜。

  散骑常侍蒋济上疏曰:“昔句践养胎以待用,昭王恤病以雪仇,故能以弱燕服强齐,羸越灭劲吴。今二敌强盛,当身不除,百世之责也。以陛下圣明神武之略,舍其缓者,专心讨贼,臣以为无难矣。”

  散骑常侍蒋济上书说:“从前勾践鼓励生育,准备国家征用,燕昭王抚慰疾病贫苦的人民,是打算报仇雪耻,所以能以弱小的燕国战胜强大的齐国,贫穷的越国消灭了强劲的吴国。如今吴、蜀两敌强盛,陛下在位时不能翦除,将为后代百世所谴责。凭着陛下圣明神武的韬略,舍弃那些可以缓办的事情,一心一意讨伐敌人,我认为没有什么难办的。”

  中书侍郎东菜王基上疏曰:“臣闻古人以水喻民曰,‘水所以载舟,亦所以覆舟。’颜渊曰:‘东野子之御,马力尽矣,而求进不已,殆将败矣。’今事役劳苦,男女离旷,愿陛下深察东野之敝,留意舟水之喻,息奔驷于未尽,节力役于未困。昔汉有天下,至孝文时唯有同姓诸侯,而  臣曰:治理国家的关键,没有比用人更重要的了;然而识别人才的办法,连圣贤也感到困难。所以只好求助于舆论的毁谤或赞誉,于是个人爱憎争相掺杂进来,使善良和邪恶混淆;用档案进行考核,于是巧诈横生,真假不明。总之,识别人才的根本在于主上的至公至明而已。居上位的人至公至明,那么属下有能无能就会清清楚楚地反映在眼中,无所遁形。如果不公不明,那么考绩之法,恰好能够成为徇私、欺骗的凭借。

  何以言之?公明者,心也,功状者,迹也。已之心不能治,而以考人之迹,不亦难乎!为人上者,诚能不以亲疏贵贱异其心,喜怒好恶乱其志,欲知治经之士,则视其记览博治,讲论精通,斯为善治经矣;欲知治狱之士,则视其仓库盈实,百姓富给,斯为善治财矣;欲知治兵之士,则视其战胜攻取,敌人畏服,斯为善治兵矣。至于百官,莫不皆然。虽询谋于人而决之在己,虽考求于迹而察之在心,研核其实而斟酌其宜,至精至微,不可以口述,不可以书传也,安得豫为之法而悉委有司哉!

  为什么这样说呢?所谓至公至明,是要出自内心,所谓档案,反映的是外在表现。自己的内心都不能理正,而要去考察别人的表现,不也很难吗?居上位的人,如果真能做到不以亲疏贵贱改变心思,不因喜怒好恶改变意志,那么,想要了解谁是擅长经学的人,只要看他博学强记,讲解精辟通达,那他就是饱学之士了;想要了解谁是执法人才,只要看他断案穷尽真相,不使人含冤受屈,那他就是善于理财了;想要了解治军的将领,只要看他战必胜、攻必取,能使敌人畏服,那他就是善于治军了。至于文武百官,莫不如此。虽然要听取别人的意见,但决断在于自己;虽然考核要看实际表现,但审察却在自己内心。探讨实情而斟酌是否适宜,最为精密最为细微,不可以口述,也不可以笔录,怎么可以预先定出法规而全部委派给有关部门办理呢?

  或者亲贵虽不能而任职,疏贱虽贤才而见遗;所喜所好者败官而不去,所怒所恶者有功而不录;询谋于人,则毁誉相半而不能决,考求其迹,则文具实亡而不能察。虽复为之善法,繁其条目,谨其簿书,安能得其真哉!

  有的人因是皇亲显贵,虽然无能但仍被任官授职;有的人因为关系疏远出身卑贱,虽然有德有才但仍被排斥。当权者所喜欢的人即使失职也不被罢免,所恼怒厌恶的人即使有功也不被录用。向人咨询,毁誉各半而不能决断;考核事迹,文书具备内容空洞而不能觉察。即使制定了再好的考核办法,增加考核条目,完备档案文簿,又怎么能得到真实情况呢?

  或曰:人君之治,大者天下,小者一国,内外之官以千万数,考察黜陟,安得不委有司而独任其事哉?曰:非谓其然也。凡为人上者,不特人君而已;太守居一郡之上,刺史居一州之上,九卿居属官之上,三公居百执事之上,皆用此道以考察黜陟在下之人,为人君者亦用此道以考察黜陟公卿太守,奚烦劳之有哉!

  有人说:君主的治理,大到天下,小到封国,里里外外的官吏成千上万,要一一考察任免,怎么能不委派给有关部门而独自承担呢?回答是:当然不是这个意思。居上位的人,不只是君王而已;太守居于一郡之上,三公居于百官之上,如果各级都用这个办法考察任免自己的下属,君王也用这个办法考察任免三公、九卿、郡守,还会有什么烦劳呢?

  或曰:考绩之法,唐、虞所为,京房、刘邵述而修之耳,乌中废哉?曰:唐、虞之官,其居位也久,其受任也专,其立法也宽,其责成也远。是故鲧之治水,九载绩用弗成,然后治其罪;禹之治水,九州攸同,四既宅,然后赏其功;非若京房、刘邵之法,校其米盐之课,责其旦夕之效也。事固有名同而实异者,不可不察也。考绩非可行于唐、虞而不可行于汉、魏,由京房、刘邵不得其本而奔趋其末故也。

  有人说:考绩之法,是唐尧、虞舜所制定,京房、刘邵不过是加以陈述及修订罢了,怎么可以废除呢?回答是:唐尧、虞舜的官吏,任职时间长,所担职责专,设立法规宽,完成期限远。所以姒鲧治水,历经九年尚未完成,然后才治他的罪;大禹治水,等到九州全部安定,四方土地都可以居住,然后才嘉奖他的功劳;不象京房、刘邵的办法,考核官吏琐刺碎碎的功绩,检查他们一朝一夕的成效。事情本来就有名同而本质不同的一面,不可不明察。考绩之法并不是只在唐尧、虞舜时才可能实行,而在汉、魏不可行,是由于京房、刘邵没有弄清根本问题而只追求细微末节的缘故。

  [17]初,右仆射卫臻典选举,中护军蒋济遗臻书曰:“汉主遇亡虏为上将,周武拔渔父为太师;布衣厮养,可登王公,何必守文,试而后用!”臻曰:“不然。子欲同牧野于成、康,喻断蛇于文、景,好不经之举,开拔奇之津,将使天下驰骋而起矣!”